1、結構功能:地下室能夠利用土體的側壓力防止水平力作用下結構的滑移和傾覆,同時減小土的重量,降低地基的附加壓力,提高地基土的承載能力,減少地震對上部結構的影響。
2、防災減災:高層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能夠增強建筑的穩定性,減輕地震等自然災害的破壞。有地下室的建筑物在地震中震害明顯減輕,能夠保護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3、提升居住體驗:地下室可以設計為入戶、待客、會客、娛樂影音、健身等功能區域,提供多元的居住體驗。此外,地下室的空間私密性好,能夠阻擋水汽和潮濕,保持室內干燥舒適。
地下室公攤面積一般有多少比例?
地下室公攤面積一般在10%-50%之間,如果按照最小的比例來計算,那可能也就是10%左右,甚至連10%都達不到,但最高的比例可以高達50%,這是很多人難以接受的一個數值。一般來說現在地下室公攤面積并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而且現在法律上面也沒有做出特別明確的規定,當然地下室的公攤面積分配都是比較合理的。
目前高層的房子基本上公攤的面積是要達到20%~25%,也有一些開發商房子設計是比較合理的,在購買房子的時候會有相應的贈送面積,這樣算下來房子也是非常合理的。公攤面積當中包含的部分是非常多的,包括公共門廳,電梯房,垃圾道,地下室等等。
高層地下室可以交易買賣嗎?
高層地下室的交易買賣情況取決于其產權歸屬和具體情況。
1、具有單獨產權的地下室:如果高層地下室的產權明確且在房產證或相關產權證明中有明確標注,那么這種地下室可以像普通住宅一樣進行交易買賣。
2、作為公用建筑面積的地下室:如果地下室作為公用建筑面積分攤到業主頭上,那么任何單一業主都不能自行對地下室進行租售,管理權歸社區的業主委員會所有。
3、人防工程地下室: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產權通常歸開發商所有,但由于其公共設施的性質,不能任意租售。
4、沒有產權的地下室:如果地下室沒有產權,僅有使用權,那么只能通過協議方式轉讓使用權,但不能進行產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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